山西省忻州市《綠色礦山創建(試行)》地方從3月19日起正式實施。《綠色礦山創建(試行)》包含綠色礦山定義、基本要求、資源環境要求、企業管理要求等7大內容,在綠色礦山建設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統一依據,實現可復制、易推廣,為綠色礦山建設筑起“屏障”。這是山西省個地方綠色礦山建設。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家六部委《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土資規〔2017〕4號),忻州市2017年10月20日在代縣召開了現場觀摩會,同時對忻州市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拉開了忻州市創建綠色礦山的序幕,域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忻州市《綠色礦山創建(試行)》出臺將切實加強礦業域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礦業轉型與綠色發展。
➤ 《綠色礦山創建(試行)》明確了綠色礦山建設的基本要求以及資源環境、企業管理、認定與監管要求。規定綠色礦山是指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既嚴格實施科學有序的開采,又將對礦區及周邊環境的擾動控制在環境可承受范圍內,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礦山,具有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化、生產工藝環保化、礦山環境生態化、企業社區和諧化的特點。
➤ 《綠色礦山創建(試行)》要求在資源利用方面, 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達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目標,并高于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或高于山西省平均水平。尾礦、低品位礦、共伴生礦得到利用。在環境保護、生態修復方面,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編制并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礦區及周邊自然環境得到保護。重視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水平高于礦產資源規劃的本區域平均水平。礦山開采、選冶、運輸各環節達到清潔生產要求,廢氣、廢碴、廢水、粉塵、噪聲、震動達標排放。建立有礦山環境監測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預警監測體系。開采區、加工區、運輸系統、辦公區和生活區實現潔化、綠化、美化,綠化覆蓋率達到可綠化區域面積的80%以上。
目前,忻州市各縣市區緊鑼密鼓力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作,2018年3月14日,河曲縣召開了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推進會,縣長任紅兵參會,并做了重要講話。3月27日,五臺縣召開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推進會。忻州市62個礦山企業正在有條不紊的開展綠色礦山創建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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